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三堰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14

202383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组织召开了三堰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实地查验了建设项目现场,查看了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及效果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调试运行、环境保护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介绍;施工单位针对验收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运行效果情况,结合《三堰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内容进行了汇报。验收组成员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查验情况,通过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三堰加油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号,占地面积2281m2,总建筑面积553.04m2,主要从事汽油零售经营,设计年销售汽油6100吨。三堰加油站项目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为了提高中石化品牌形象,于2022年计划投资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将原三堰加油站进行推倒重建的项目。项目实际投资3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1万元。共建设1栋站房、530 m3汽油储罐、4台加油机、1顶罩棚、1间洗车房,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基本完善。

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298日取得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三堰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茅环函[2022]6号)。项目于202328日开工建设,202342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3428日通过除洗车房外的建筑工程验收,2023529日三堰加油站项目全部建设竣工,同期进入调试阶段。202365日至6日由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

二、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表中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于2023428日通过了建筑工程竣工的专业验收,2023529日项目建设内容全部竣工,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建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1、废水:项目管网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废水排放口设置了规范的排放口标识。

2、废气:设置了卸油及加油两级油气回收系统。

3、噪声:选用加油潜泵低噪声设备,加油机设备基座减振,设置进出站车辆限速、禁鸣、加油熄火等标识,降低噪声排放。建设三面实体围墙,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编制了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和台账,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油罐35年委托具相应危废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单位清理,并对清理出的废油渣、油泥及油罐底水即时运输并合规处置。隔油池极少浮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暂存,委托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采用地下双层油罐和管路,站区分区防渗,建设了罐区地下水监控井,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消防器材风险管控物资。建设了环形截流沟、吸油毡、三级隔油池等废水的拦截、收集和处理设施。站区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测漏和液位监控报警控制系统、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站区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污染物治理与环境风险防控设备设施,强化了自动控制及监控,全面预防及控制环境风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在项目正常调试运营工况下,于202365日至6日对加油站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连续两日的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

1、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项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中,项目南侧周界处、东北侧周界处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日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53t。项目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验收核算总量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噪声:项目东南侧厂界外1米处(临人民南路)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东北侧厂界外1米处和西南侧厂界外1米处的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以上检测结果,均达到环评及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起到了一定的污染防治效果。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时建设项目周边现状与环评时一致。建设期间对环境影响较小,未收到相关投诉。运营期间,在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加强安全环保运行管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石油分公司三堰加油站项目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油站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措施有效,主要环境污染因子检测结果全部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评价标准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出的建议和要求。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相关安全与环保培训,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估,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降低环境风险。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合规处置。

3、加强地下水监控井的日常监控,规避环境风险。

4、做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制定年度检测计划,按相关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及泄漏点检测。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有关规定,公开三堰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公示期:2023.8.7-2023.9.7

联系人:江总152722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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