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02

20211127日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实地踏勘了工程项目现场,查看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及周边环境,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工程概况及其环保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查看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长春路17号,租赁东风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厂房建设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5879.49平方米,建筑面积5208平方米,实际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建设两个车间,并建设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汽车座椅骨架总成,设计产能为:电动座椅骨架总成200万件,汽车座椅骨架总成300万件;实际产能为:电动座椅骨架总成200万件,汽车座椅骨架总成300万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委托湖北省贝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3月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于2021310日取得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十环函[2021]95号)。

3.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4.验收范围:项目建设两个车间:焊接车间和装配车间,并建设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目前实际已建设的工程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建设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一间焊接车间:布置弯管、冲压、凸焊、焊接工序,一间装配车间:布置装配工序;车间内建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与环评内容相比,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保持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项目在电阻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工序中会产生焊接烟尘。针对焊接烟尘,项目通过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及焊接等工艺过程以及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封闭厂房生产、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工艺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料、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液压油(HW08,900-217-08)、含油抹布手套机油(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为18平方米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为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项目在电阻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工序中会产生焊接烟尘。针对焊接烟尘,项目通过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及焊接等工艺过程以及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封闭厂房生产、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工艺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外1m处、北侧厂界外1m处、东南侧厂界外1m处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居民点昼间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为废焊料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液压油(HW08,900-217-08)、含油抹布手套机油(HW49900-041-49)。

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期间检测结果,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未检出,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后续要求与建议

1.制定运营期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定期环境监测工作。

2.合法合规收集、暂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的登记与管理。

六、验收结论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和主要环保设施无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验收组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认为该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汽车座椅骨架总成生产项目


公示期:2021.12.02-2022.01.02

联系人:张工13476221707